各二级学院:
2019-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已接近尾声,现将通过福建助学App切线后的认定名单(附件1)反馈给各二级学院,请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再次复核、审议(请对民主评议分较低的学生进行重点复核、审议,并核查是否有申请认定学生被遗漏),并于2019年11月29日前将复核、审议结果(必要时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)报送学生工作处。
同时,请各二级学院于2019年11月29日前一并提交以下材料:
1.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和班级学生资助评议小组名单纸质版(加盖公章);
2.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;
3.诚信承诺书(附件2)纸质版(所有申请认定学生提交);
4.兜底学生放弃声明纸质版(仅放弃的兜底学生提交);
5.《2019-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发放表》纸质版和电子版;
6.《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纸质版(请按发放表名单顺序排序,仅获国助学生提交)。
以上需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超过1页请加盖骑缝章,联系人陈斌,电话26292939,邮箱745806040@qq.com。
附件:1.2019-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和国助受助情况复核反馈表
2.诚信承诺书
学生工作处
2019年11月26日